高速加塞追尾谁的责任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一般加塞被撞,谁加塞就是谁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超车只能从左侧超车,加塞车辆如果从右侧强行加塞导致后车追尾加塞车,那么后车无责,前车全责。若是后车故意撞加塞车辆,事情另当别论,故意撞车属于交通肇事,将是后车的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