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及打击防范对策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1、加大打击力度;,、检、法等司法机关应协调配合,建立日常会商机制,加强对电信诈骗犯罪的研判分析、防范宣传和精确打击,尤其注重对新型电信诈骗犯罪的研究,提高侦查专业化、科技化水平,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惩处电信诈骗犯罪;2、加强行业监管,加强金融、电信、网络等行业的监督管理,严把银行账户开设关口,推进落实通信号码实名登记制度,完善银行卡办理、网银转账、非法短信、互联网平台等安全防控机制。同时建立相关行业与司法机关的配合协作、信息互通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电信诈骗发生。;3、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拓展宣传覆盖面,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及时通过在社区张贴公告,利用微信、短信等即时媒体发布消息等途径加强风险提示,将诈骗的最新表现形式、遇到诈骗的处理方式、线索举报途径等通过多种渠道向群众公布,尤其注重对老年人、低文化水平人群等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4、加强信息保护。完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加强对泄漏、出卖个人信息行为的打击。教育民众增强保密意识,不轻易将个人资料、卡号、存款密码等告知他人,不在不明网站注册填录个人信息等,保护个人信息不被非法利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