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退休后公积金如何领取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上海退休后,可以到上海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提供养老金发放证明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三) 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五)支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的;
(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十一)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职工离休、退休的,应当提供养老金发放证明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