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可以卖临期4个月的药吗

法律援助

    一、药店可以卖临期4个月的药吗
    1、药店不可以卖临期4个月的药。药店卖临期4个月的药可以申请赔偿,过期药品是属于劣药,药店销售过期药品的,药品监督部门可以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二、消费者维权的正确途径是什么
    消费者维权的正确途径如下: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作为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问题,例如,将购买的物品给经营者看,确保是假货,对方认同后,给予一定的补偿;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可拨打12315,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向其反应问题,请其进行维权;
    3、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不了问题,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诉,向其反映购买的东西存在质量等问题,然后告知是哪个经营者卖的,让行政部门帮助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