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后一个月再去报销医保
法律援助可以的。
出院一个月了没结算还是可以结算的。出院一个月但没有结算,就表示没有完全出院,是可以在结算时进行医保报销。患者在医院住院结束后办出院,只要患者的费用没有结算,就表示没有完全出院,已经停止收取费用,可以在结算时进行医保报销。只要医院允许二个月后去结账也可以医保报销。
目前的医保政策从未规定参保人员的住院天数。 是否出院,应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及是否达到了出院标隹和医院能否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来决定。 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达不到出院标准的病人要求出院.
不过,出院时候办理医保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
不同城市报销时间限制是不同的,例如现行深圳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应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申请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再比如《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规定,参保人员零星报销应在就医医疗机构开具收据之日起的3个月内申请。
零星报销的医疗费用按费用结算时所在年度的医疗费用处理。
简单而言,就是出院后医保报销时间有限制,参保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医保报销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
(一)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