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不达标准,保险公司是否可以随意拒赔?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保险合同中的“高血压不达标准”是指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未如实告知或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治疗和管理,导致其高血压未能达到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如实告知、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治疗和管理,但仍然未达到高血压标准,保险公司不能随意拒赔。因为保险公司作为商业机构,其主要目的是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而非挑剔保险合同中的零散条款。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履行保险合同义务。”
2.《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保险金。”
3.《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
4.《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