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高血压不赔,重疾险公司是否存在规定不清晰的问题?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重疾险公司是否赔付高血压患者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如果高血压是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付。但如果高血压是在投保后发病,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保险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完整、真实。不得有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制定的格式条款,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对格式条款有异议的,经营者应当解释说明。”
3.《合同法》第十一章规定了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变更和转让等内容,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医疗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医疗保险基金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用于支付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费用。”
综上所述,重疾险公司应当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如果高血压是在投保后发病,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如果合同中存在不合法的条款,消费者可以要求重疾险公司解释说明或者向消费者协会或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