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感情要离婚女方不同意是什么原因?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没有感情要离婚女方不同意,可能是出于家庭原因考虑。但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诉讼流程如下: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人民法院不受理,说明理由;受理,进行开庭调解,审理;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再度调解,再次调解如果还未达成一致,法院则进行宣判。
法院会怎么判决,要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