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运动员高考政策 法律问题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国家二级运动员高考不加分。
    取消加分,2014年12月10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公告,就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做出规定,公告中取消了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
    指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毕业考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决定可以适当降低分数,由学校审查录取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高中阶段受地区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
    (三)相关科目或平时成绩特别优秀;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或单科竞赛优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