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运动员高考加分政策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目前我国已取消运动员加分政策,原政策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 6 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 6 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增加 20 分投档体育特长生统一测试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网球 、跆拳道;2014 年及以后的高考中,非体育特长生测试项目范围内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不再享受照顾政策。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课程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第二条 (1)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