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师大录取分数线

法律援助

    浙师大录取分数线如下:
    1、在本省
    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在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一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593分;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在浙江省(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点平行录取一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597分;
    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在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平行录取一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592分;
    2、在外省市
    在福建省(普通类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物理类582分、历史类569分;在云南省(普通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516分、文科614分;在海南省(普通类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633分;在山东省(普通类普通类一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566分;在宁夏(普通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467分、文科528分。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选拔录取本科、专科学生的活动。
    高校、高级中等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及处理,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