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单位开除个人档案应放何处

法律援助

    被单位开除个人档案放在:
    1、单位开除职工后,如果劳动者到新用人单位就业的,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将档案转移到新用人单位;
    2、如果劳动者未找到新用人单位的,可以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
    被公司开除档案是否有记录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违反公司的规章被单位开除,如果是国有企业在册职工,是会记入档案的;
    2、如果是民营企业职工,只会记录在公司的人事档案中,一般不会记录在人力资源中心的档案中。
    被单位开除可能对个人产生以下影响:
    1、经济收入下降:被开除后,个人的经济来源将受到影响,需要面临失业或找新工作的压力,可能会导致经济收入下降;
    2、社会关系受损:被开除后,个人在社会上的形象和信誉可能会受到影响,与原单位以及同事之间的关系可能会受到影响,甚至会影响到个人在行业中的发展;
    3、就业困难:被开除后,个人再次找工作时可能会面临就业困难,因为单位一般会查看个人的工作经历和离职原因,被开除的经历可能会给招聘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4、心理压力:被开除对个人的心理压力较大,可能会导致情绪低落、自卑、失落等不良情绪,甚至会引发心理问题。
    公司开除员工的赔偿标准:
    1、公司开除员工的赔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被单位开除的,一般不会记录在人事档案中。但是单位开除员工的,仍然要依法向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好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