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剪头发触犯了哪条法律

法律援助

    违反法律,侵犯身体权。强行理发造成了许多严重后果。也有学生被禁止上学,再次侵犯了受教育权。强制理发是违法的。
    中学生的行为准则是不染发,不烫发,不化妆,不整洁等,但不要留长发。
    学校强制剪头发的犯法。学校的规定直接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侵害学生的人身自由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和行动由自己支配和控制,头发属于头发是人身的一部分,是由公民自己支配和控制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民事上说的话,造成了学生的精神损害,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上说的话,那要看造成了什么后果,动机是什么,及影响恶劣不恶劣,单从所说的随意剪头发,不构成侵犯人身自由权的构成要件。可要求学校对学生进行赔偿,也可要求派出所进行治安处罚。公民有肖像权,有权利决定自己修剪哪一种发型,学校可以建议或者引导学生修剪哪一种发型,不过学校没有这种强制力。头发是人身体的一部分,学校强行让学生剪头发的行为是触犯了民法关于公民身体权的。
    特征:
    权利的客体是自然人的人身,是自然人完整的、完整的身体的利益。主体是自然人权利能力的物质前提。没有主体,自然人就没有权利。身体残疾会导致行为能力的全部或部分丧失,实际上无法享受一些好处。身体权的确立是为了保护公民身体的完全的、完全的利益不受损害。即使它被摧毁,也有适当的救济。
    身权是指人有权支配自己身体的组成部分的身权。自然人可能会将他们身体的某些部位,如皮肤和肾脏转移到其他部位。他人违心使用公民身体的某些组成部分,侵犯公民的身体权利。
    人格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格权,是自然人对自己身体的完全控制。主体权和所有权都属于支配权,但它们支配的对象不同。所有权支配客体,物权支配公民的人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