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三性包括哪些

法律援助

    著作权的三性是独创性、可复制性、合法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一般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而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第三条
    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