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三性是指什么

法律援助

    著作权的三性是独创性、可复制性、合法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一般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而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一、知识产权包括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区别于有形财产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是指权利人对其智力活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和专有性。包括文学产权和工业产权,文学产权主要指著作权(版权);工业产权主要指专利权和商标权。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专利权包括独占实施权和转让权。商标权包括专用权、许可权、转让权。
    二、画家索要的版权归谁?
    归原作者,购买一幅画只是获得该画作物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不包括作品的版权。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
    三、如何有效应对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权的保护
    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主体保护存在的问题:
    1、用户著作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2、网络作品专有权和用户的利用权难以平衡。
    网络著作权是指网络环境下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它是以传统的著作权为基础,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而产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