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的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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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在一个城市落户之后,就自然能取得该地的户籍。户籍是证明公民身份的证件,在户籍上记载者公民的学历水平、结婚、离婚状态、血型等等。在现实生活中,户籍的作用也是非常大的,可以说,有些手续没有户籍是不能办理的。成都户籍办理的方法有哪些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1、购房落户成都购房落户规定:在成都市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大家一定要认真确认自己的购房时间,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如果是在2014年6月1日之前,依旧可以享受08年的政策: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就可以在成都落户。
    2、人才引进学历高就可以任性,成都人才引进的落户方式真是人性化!来看看要符合怎样的条件才可以入户吧:
    (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2)具有本科以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
    (4)国外留学取得部留学服务认证的,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
    (5)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3、暂住人口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4、租房入户(仅针对本市农民)成都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5、生产入户在成都城区生产性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