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日期以谁为准?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1、应以出生证明为准。
    2、出生证明是人所拥有的第一证,在无相反证明时,应以出生证明记载的日期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