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旅游发展的机制
法律援助加强区域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管理。要加强旅游资源的培育与养护,在旅游资源中,有些是不可再生的,有些是可再生的。目前,在区域旅游发展中,受到威胁最大的不是不可再生旅游资源,而是那些可再生资源,如森林、草地和动物资源等。区域旅游资源能否满足区域旅游发展的需要,不仅取决于区域旅游资源的供给,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人类如何利用和保护。
走生态旅游之路。生态旅游要求经营者和游客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培养环境意识和对自然的热爱,尽量减少旅游活动对当地生态系统的干扰和侵袭。同时还要通过旅游活动的开展,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吸引他们积极参与到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活动中,实现旅游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利用旅游产业政策为保障,依靠科学技术做支撑,着力构建我国区域旅游适宜的开发和经营模式。建立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体系,吸纳当地社区参与,加强游客管理,进行区域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环保教育,建立区域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专家规划和指导的辅助系统。
借鉴欧美国家公园管理规制,树立我国区域旅游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联动机制体制典范。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整合设立一批国家公园”的目标,该目标是在充分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的,具有战略预见性和长远指导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