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内出行要求是什么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省内无风险地区出行,只要持有绿码,就不需要隔离。
    为确保实施精准管控,黑龙江省按照常态化疫情管控工作要求,在“龙江健康码”原有三色码的基础上增设“市内码”。
    设置“市内码”的人员包括:新发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所在小区内人员;密切接触者所居住的整栋楼全部人员;当地指挥部根据流调结果确定的人员。市内码管理方式:被设置为“市内码”的人员只限于在本市(区)和县域内通行,正常生活工作不受限制。对流入的持有其他地市“市内码”人员,应当集中隔离 14 天并做 2 次核酸检测。“市内码”有效期为 14 天,14 天后“市内码”自行解除变成正常绿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