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学校收空调费合理吗

法律援助

    公立学校收空调费不合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零收费,学校教室、宿舍的布置,是没有空调的。如果家长想给自己孩子创造更好的环境,可由家长委员会(家长民间组织)统一筹钱安装空调、重新改装电路、电线、安装电表,实收实支,学校不参与,学生毕业了,空调由家长委员会处理,学校不参与。学校电费属于公务费,由教育部按学生缴纳学费比例支出。 教育培养成本包括以下项目: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教职工人员经费等正常办学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校办产业支出等非正常办学费用支出。
    学校享有以下权利:
    1、学校一经批准成立或登记注册,其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本机构内部活动的权利即为法律所确认;
    2、学校有权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制定教学计划,决定具体课程、专业设置,对学生进行统一考试等;
    3、学校有权根据自己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办学能力,依据国家有关的招生管理规定,制定招生办法,决定招生的数量、人员、范围等;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和实施奖励或处分,是学校的一项基本权利;
    5、学校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对经考核成绩合格的受教育者,按其类别,颁发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学业证书;
    6、学校有权自主决定聘任、解聘有关教师和其他职工,签订和解除聘任合同,对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包括奖励、处分在内的具体管理活动;
    7、学校对其占有的场地、教室、宿舍、教学仪器等设施设备、办学经费以及其他有关财产,享有财产管理权和使用权;
    8、学校对来自各方面的非法干涉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有权拒绝和抵制;
    9、除上述权利外,学校还享有现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综上所述,公立学校收取空调费用是不合理的,学校收空调费的,应该向它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者向物价局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