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却找不到对象,该怎么办?
法律援助离婚时,如果无法找到对方,可采取以下方法:1、申请宣告对方失踪,然后向法院起诉离婚;2、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发出公告;3、满足宣告失踪的条件,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申请宣告失踪需满足条件,如对方离开住所超过2年且无音信。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法院将进行程序,如查清财产、发出公告等。离婚时一方若在婚姻期间履行了抚养孩子的义务,可要求获得补偿金。
法律分析
想离婚找不到人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
1、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到法院起诉离婚。婚姻的另一半消失不视见满两年,当事人想要离婚,可以先到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另-半宣告失踪,人民法院作出另-半宣告失踪的公告,公告期一般为三个月,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可就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作出单方判决。
2、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发出公告。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起诉离婚,由法院对消失的另一半发出公告,公告期满后,法院也可以单方面做出缺席判决。
3、想向法院提出宣告下落不明配偶失踪需要满足的条件
(1)宣告失踪的条件公民离开其住所下落不明。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信的状况。公民下落不明的状况超过2年期限。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从公民音信消失之次日起算。如果公民在战争期间不落不明的,应当从战争结束之日的次日起算。
(2)宣告失踪的程序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债权人、合伙人等其他与被申请宣告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定理宣告失踪案件,应当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指定财产管理人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6个月,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失踪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终结审理的裁定。如果判决宣告为失踪人,应当同时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通常情形下,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一方并不需要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但若是一方声称自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更多的履行了抚养孩子的义务,且可以拿出相应的证据,也可以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向另一方提出获得补偿金的请求。
结语
离婚时若配偶失踪,可采取以下方式:1、申请宣告失踪后,法院可作出单方判决;2、直接起诉离婚,法院发出公告后,可做出缺席判决;3、宣告下落不明需满足条件,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进行程序,公告期满后作出判决。离婚时通常无需支付补偿金,但若一方履行了抚养孩子的义务并提供证据,可要求获得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