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找不到如何离婚

法律援助

    对方找不到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吸毒或赌博等恶习、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情况的,另一方提出离婚,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一方无法到达现场,可以缺席审理。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