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顶撞老师什么处分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首先明确的说明一点, 学校老师,无论是初中的还是高中的,都没有权利开除学生, 但学校教务处是有权利依据法律和校规开除学生的。 但作为学校,他也深知开除一名学生对学生的一生都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会让孩子的身心蒙上巨大的阴影,不到忍无可忍,学校都不会下这个极端不近情理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