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打学生校长有责任吗

法律援助

    

法律主观:
    


    老师打学生学校具有一定的责任。如果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主要过错在于老师个人,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