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传媒公司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

    对于传媒公司的经营范围,法律上是没有明文规定的。所以,具体的经营范围,需要根据申请的内容为准。传媒公司主要是以媒体代理业务为主,市面上的传媒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有:影视传播、影视节目的拍摄与制作、广告制作、影视发行。一般来说,在实践中传媒公司具体的经营内容有:多媒体开发,包括网站建设、软件开发、影视广告、动画、企业宣传片;平面设计,包括企业标志设计、企业画册、卡通设计、商业插画、企业宣传海报、包装设计、展示设计;装饰工程,包括建筑效果图制作、产品建模、建筑动画制作、CAD工程制图;技术服务,包括网络维护、软硬件维护、系统解决方案;影视制作,包括各种影视片的策划、拍摄生产、后期包装制作等业务。
    广告传媒公司经营范围
    文化传媒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
    1.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议服务,展览服务,各种广告设计制作。
    2.文化艺术传播策划(中介除外),舞台艺术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平面设计与制作,会议服务,展览与展示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服务,销售服装鞋帽,家具,玩具,日常百货等木制品,塑料制品。(涉及行政许可,经许可经营)。
    3.设计,制造,代理,出版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中介除外),会议服务,展览服务,平面设计与制作,玩具销售,工艺礼品,电子产品。
    4.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中介除外),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舞台美术造型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平面设计与制作,制作,设计广告。
    《公司法》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文化传媒公司经营范围是什么
    主要为企业提供文化艺术表演策划、舞台造型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制作、会务服务。
    企业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活动的独立核算经济单位。有国家单位或者民体个人组成的经济部分,为国家和个人创造税收及利润,是社会的重大组成部分。企业一词并非我国古文化所固有,和其它一些现在已经广泛使用的社会科学词汇一样,是在清末变法之际,由日本借鉴而来。而日本则是在明治维新以后,引进西方的企业制度过程中,从西文翻译而成。
    企业分类
    (一)以投资人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
    (二)以投资者的不同分: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三)按所有制结构可份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和私营企业。
    (四)按股东对公司负责人不同分;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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