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到期日和提示付款期限内容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我国的票据现在基本有四种,商业汇票、银行汇票、本票和支票。这四种票据的付款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见票即付,包括银行汇票和支票两种,这种票据没有付款期限,银行只到看到票据,就可以付款。这种票据有个提示付款期限,支票是10天,银行汇票是一个月,这两种票据必须在票据出日起10天(或一个月)内向银行提示付款,超过这个期限,银行就不付款了。
另一种付款方式,定期付款,包括商业汇票和本票。这种票据是有到期的期限的,银行承兑汇款最长6个月,银行本票最长2个月。在到期日之前,这种票据得不到银行的款项,只能流通和周转。这就是票据的付款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五十三条 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
(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