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和应对规定有哪些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1) 物理防控,主要包括人力灭除、利用专门设计制造的机械设备防治外来入侵物种。
    (2) 化学防控,主要是用化学制剂控制外来物种的种群,具有效果迅速、使用方便、易于推广等优点,但容易对生态环境、本地物种以及人 类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3) 生物防控,包括生物替代和生物防治,生物替代是选用当地物种通过替代方法控制外来入侵物种,生物防治是通过在原产地引进天敌控制外来物种。
    (4) 综合防控,将生物、化学、物理等单项技术有机结合,发挥各自优势、弥补单个技术的不足,综合治理外来入侵物种。
    法律依据: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 《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 不断健全防控体系,进一步提升外来物种入侵综合防控能力。到2025年,外来入侵物种状况基本摸清,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基本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大危害入侵物种扩散趋势和入侵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到2035年,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重大危害入侵物种扩散趋势得到全面遏制,外来物种入侵风险得到全面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