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人力资源部有实权吗
法律援助国企人力资源部没有实权。
权责利是联系在一起的,没有绝对的权力。
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
1、人力资源规划
2、招聘与配置
3、培训与开发
4、薪酬福利管理
5、绩效考核
6、劳动关系管理、档案管理等。
一、国企的职责是什么
国有企业三大责任四大职能分别是:
1、经济责任,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经济法义务或经济合同义务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第二大责任是社会责任;
3、第三大责任是政治责任。
四大职能:
1、计划;
2、组织;
3、领导;
4、控制。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在企业管理的每一个方面(如人力资源、营销、生产、财务、研发等)都需要这四大职能,一般要先在战略的指引下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划,并分解为相应的计划,然后构建本部门的组织框架,选配合适的领导者,最后对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要进行严格的控制。
二、国有企业的权利
国有企业的权利,是指其依法享有的国有企业经营权。国有企业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根据我国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和依照《国有企业法》和《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国有企业享有的权利有:(1)生产经营方面的权利,包括生产经营决策权,物资选购权,产品销售权,进出口权,产品、劳务定价权,联营、兼并权;(2)人力资源与财产方面的权利,包括人力资源劳动管理权,投资决策权,留用资金支配权,债券发行权,资产处置权,拒绝摊派权。
国有企业上述权利受到非法干预和侵犯,企业有权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申诉、举报,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三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