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终审了还有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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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可能存在存在错误,所以终审后还存在再审。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终审后,法律文书应当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法律文书还存在错误的,就需要通过再审程序纠正法律文书的错误,终审后不存在再审的,就无法纠正法律文书的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利于维护司法的公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