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遗忘和盗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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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失遗忘和盗窃的区别在于其定义不同,遗失遗忘一般是指因为个人的疏忽或者是遗忘而导致自己的财物放在了什么地方,但找不到或想不起来的。盗窃,指的是别人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或秘密窃取了当事人的财产,并将其占为己有的一种犯罪行为。不同的犯罪是有着不同的构成要件的,在构成要件当中极为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犯罪的客观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