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法律援助根据北京市安监局、卫计委、人力社保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北京市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6至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相关负责人介绍,“钱物不能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北京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露天作业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有可能享用到高温津贴。
一、违规不发高温津贴最高罚2万元
5日,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对所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统一执法日活动。专项检查将持续到7月底。据悉,统一执法日当天,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32人,检查用人单位1428家,涉及劳动者98123人,下达询问通知书156份。其中是否发放高温津贴成为重点检查项目,违规不发最高可罚款2万元。
二、往年北京高温补贴标准
2007年北京开始设定高温津贴标准:室外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及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2010年北京市上调津贴标准,室外、室内作业人员的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120元和90元。
2012年四部委联合修订并下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首次对“高温天气”进行界定。同时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
2014年北京市再次上调津贴标准,室外、室内作业人员的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180元和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