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通电话后的程序

法律援助

    消防执法中的传唤程序及要求: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并签收回执;拒不接受或逃避传唤可实施强制传唤;传唤到案后及时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对违法行为可口头传唤并记录在笔录中。
    法律分析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拓展延伸
    电话接通后的操作步骤
    电话接通后的操作步骤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确认对方身份并互相问候,以建立良好的沟通氛围。其次,明确通话目的并表达自己的需求或问题。然后,倾听对方的回应并做出适当的回应或提问。在交流过程中,保持礼貌和耐心,并注意记录重要信息。最后,结束通话前,确认是否还有其他事项需要沟通,并表示感谢和道别。电话接通后的操作步骤有助于有效、高效地进行电话沟通,提升双方之间的交流质量和效果。
    结语
    在消防执法过程中,传唤程序的规定十分重要。执法人员应按规定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并经领导批准后出具。被传唤人应按要求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对于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情况,可依法实施强制传唤。一旦被传唤人到案,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并制作讯问笔录,但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对于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但需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以上是对传唤程序的要点,务必严格遵守以确保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重大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