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法律援助

    大约可以贷款40到80万。一般来说,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各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政策相差很大,对贷款额度的规定也并不一样。
    没人可以给出一个准确的数字,具体应该去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网上去查询,一般会有介绍的。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通常跟你每月缴纳的基数,公积金账户余额,连续缴纳时间,个人收入,年龄,购房的首付,房价总额等因素有关,而且有一个上限。具体的贷款额度,要以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评估申请人的个人资料后给出的数额为准。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内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周转贷款、临时贷款、专项贷款的审核。
    (一)周转贷款,一般参照上年或前三年的百元产值占用定额流动资产的平均比例,结合计划年度产值,计算出企业正常、合理的资金需要。在扣除其他一些资金来源后,结合企业资信程度核定周转贷款额度。经办行要定期对企业进行定额流动资产占用比例的核定工作,以此作为核定企业周转贷款的依据之一。企业生产经营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时,周转贷款可由企业长期周转使用。借款合同到期,经办行可按核定的额度,续签合同。跨地区施工的建安企业周转贷款的核定和发放由基地行负责。
    (二)临时贷款,经办行要逐笔认真分析借款原因、用途是否符合贷款政策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跨地区施工的建安企业临时贷款的核定和发放由施工所在地行负责。
    (三)专项贷款,经办行在审批与基本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科研等单位在研究、试制、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所需流动资金贷款时,应坚持少花钱,多办事,见效快,效益好的原则,贷款期限可以适当放宽。在审批建筑企业用于更新改造基金、大修理基金等提取与使用的时间差,具有垫付性质的贷款时,应注意不能用于土建工程。贷款额度的计算,要以当年应提专用基金额度中,确能作为还款来源的数额作为最高限额。为确保贷款按时回收,企业在还款期内,已纳入还款计划的应提未提的各项专用基金,不能作其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