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找到后如何要回
法律援助被偷手机已经在公安局的,失窃者可以直接向公安局申请要求发还,并应提供能证明手机归你所有的证据,经公安局查实确实是你失窃的手机的,在公安局对手机进行估价等方式进行证据固定后,就会将手机发还给你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九条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其孳息权属明确无争议,并且涉嫌犯罪事实已经查证属实的,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及时返还,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
一、追回网上被骗了的钱
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至10000元,就构成诈骗罪。
如果你在网络上被骗钱财,建议你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财产损失的相关证据材料,便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于被诈骗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司法机关已经查封、扣押、冻结,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诈骗财物占被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给被害人。
可见,网上被骗钱后,如果方法得当,措施及时,是有可能追回的。
二、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手机被扣什么时候可以拿
如果手机是重要的物证,是不会退回给嫌疑人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二十七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但扣押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
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查封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或者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不宜移动的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制作查封决定书。
第二百二十九条执行查封、扣押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出示本规定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书。
查封、扣押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签名。对于无法确定持有人或者持有人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第二百三十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三份,写明财物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数量、特征及其来源等,由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签名,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
对于财物、文件的持有人无法确定,以及持有人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清单中注明。
依法扣押文物、贵金属、珠宝、字画等贵重财物的,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及时鉴定、估价。
执行查封、扣押时,应当为犯罪嫌疑人及其所扶养的亲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和物品。能够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可以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有关涉案财物,但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