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材料种类

法律援助

    1、木材
    木材是能够次级生长的植物,如乔木和灌木,所形成的木质化组织。这些植物在初生生长结束后,根茎中的维管形成层开始活动,向外发展出韧皮,向内发展出木材。
    2、水泥
    水泥是粉状水硬性无机胶凝材料。加水搅拌后成浆体,能在空气中硬化或者在水中硬化,并能把砂、石等材料牢固地胶结在一起。
    3、石材
    作为一种高档建筑装饰材料广泛应用于室内外装饰设计、幕墙装饰和公共设施建设。目前市场上常见的石材主要分为天然石和人造石、大理石。
    4、复合材料
    玻璃是人们运用先进的材料制备技术将不同性质的材料组分优化组合而成的新材料。复合材料的基体材料分为金属和非金属两大类。金属基体常用的有铝、镁、铜、钛及其合金。非金属基体主要有合成树脂、橡胶、陶瓷、石墨、碳等。
    5、玻璃
    玻璃是非晶无机非金属材料,一般是用多种无机矿物(如石英砂、硼砂、硼酸、重晶石、碳酸钡、石灰石、长石、纯碱等)为主要原料,另外加入少量辅助原料制成的。它的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和其他氧化物。
    一、建筑工程可以分包几次
    建筑工程只能分包一次,并且下级分包商不得继续往下分包。同时如果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自己完成建筑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分包。这在建筑法中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总承包单位为专业分包单位的,不得往下分包和转包。
    二、建筑工程层层转包定性
    1、转包则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所以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
    2、常见的转包行为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别人;
    另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即变相的转包。但不论何种形式,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3、严重违法行政合同的基本原理。因为行政合同是基于一种公共目的,为了实现行政目标签订的一种协议,在这种协议里,合同是不能够随便转让的,当时政府把这个合同之所以给中标这一方,是因为看上了中标方所具有的资质,其能够完好地满足或者完成这个行政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