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如何选择方式

法律援助

    房屋租赁方式由承租人根据自身的需要,与出租人协商选择,当事人可以选择短期租赁的方式,可以选择长期租赁,也可以采取不定期租赁的方式。但是如果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来订立租赁合同。
    一、租房没有签合同怎么办
    房屋租赁时,如双方未签订租赁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租赁的,应当给予承租人合理的移转期限。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和牟利的合同,承租人支付租金。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确定。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正常租赁。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租赁条款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确定的,视为不正常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二、租房签订了一年合同一定要住一年吗
    不一定,如果有事可以提前退租,与出租人协商退还租金。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三、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内容
    意义如下: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区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就租赁合同而言不定期租赁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无须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存在争议的,推定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