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破五立内容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1、破除不求上进的自满心理,树立勇立潮头的进取精神。
集中解决少数干部不敢横向比较学先进,不会面向未来找定位,只愿纵向回首找安慰等问题
2、破除坐而论道的看客心理,树立踏石留印的实干精神。
集中解决少数干部“唱功”好、“做功”差,喜欢隔岸观火、指手画脚、坐而论道,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定在会上,夸夸其谈、不抓落实等问题。
3、破除办事拖拉的慵懒心理,树立一次办结的服务精神。
集中解决少数干部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不促不做、不推不动,慢件拖成急件、小事拖成大事、易事拖成难事等问题。
4、破除得过且过的守摊心理,树立勇争一流的创业精神。
集中解决少数干部精神萎靡、意志消沉,暮气沉沉、锐气不足,工作“耍滑头”,办事“踢皮球”,不愿干、不会干、不敢干等问题。
5、破除不敢担当的畏难心理,树立勇挑重担的亮剑精神。
集中解决少数干部认为的“不干事就不担责任,干得越多责任越大”,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矛盾掉头走,实在不行“打太极”等问题。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四十一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