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过度执法怎么投诉?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向省公安厅督察总队举报反映时,举报人、控告人应将举报、控告的事项尽可能详细地向接电、接访人员反映,由接电、接访人员做好记录,或写成书面材料交接访人员,并留下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开展调查、取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十二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