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就业了,我们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法律援助一、已经就业了,我们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1)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2)填妥的《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三份,并经劳动者本人签名或盖章。
(3)属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仍有效的人员,还需提供《成都市就业失业手册》或原《失业证》。
(4)属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的自主创业劳动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填写《成都市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5)属在未列入单位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登记统计和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组织提供的岗位从事灵活就业的劳动者,须提供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协议书。
(6)流动人员在本市暂住证复印件(已办理暂住登记但未领取暂住证的可出示办理回执并提交复印件)。
(7)已婚育龄女性流动人员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二、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不包括: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建立劳动关系的私营企业就业人员。1、以山东为例,报到证已签发到单位的,持报到证到接收单位报到,由接收单位到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就业手续。
2、出市就业的,持接收单位所在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到日照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毕业生就业窗口报到办理改派手续(报到证签发到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解约函)。改派手续随到随办。
3、与市外单位签约但未到单位报到就业、解约回日照的,应持报到证、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函和家庭户籍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到日照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毕业生就业窗口办理接收回日照手续。单位给员工办理就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证》;
2、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
3、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4、用人单位与被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5、《日照市就业人员登记表》、《日照市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花名册》(需打印)和《人员合同信息采集模板》(报电子版);
6、属国家就业准入工种的,持劳动者本人《职业资格证书》;
7、用人单位初次办理用工登记的需要提供《劳动保障管理登记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