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外投资内部控制有哪些手段
法律援助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贯彻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原则,其内容包括:
①对每一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
②钱、账、物分管,例如,仓库保管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存和管理工作,并负责登记原材料的数量,而相关的账务处理则由会计人员负责;
③有健全严格的凭证制度。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贯彻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原则,其内容包括:
①对每一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
②钱、账、物分管,例如,仓库保管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存和管理工作,并负责登记原材料的数量,而相关的账务处理则由会计人员负责;
③有健全严格的凭证制度。
该控制方法要求企业对外投资的授权、执行、会计记录、投资资产保管及盘点等各岗位、职务应当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具体包括:投资计划的编制人、可行性论证人与计划审批人应当分离;证券投资的购入、出售人与相应的会计记录、核算人应当分离;股票、债券的保管人与负债股票、债券交易的经手人应当分离;股票、债券的保管人与盘点人应当分离;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投资项目的管理人与参与监控的财务人员等应当分离。
2.授权批准控制
授权批准是指单位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授权批准以进行控制。在公司制企业中,一般由股东会授权给董事会,然后再由董事会授予企业的总经理和有关管理人员。企业每一层的管理人员既是上级管理人员的授权客体,又是对下级管理人员授权的主体。因为企业的经济业务既涉及企业与外单位之间资产与劳务的交换,也包括企业内部资产和劳务的转移和使用。因此,每笔经济业务都有一系列内部相互联系的授权批准程序。
该方法要求投资决策的做出、投资合同的签订、投资资产的处置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单位任何人无权独立做出重大投资决策。任何未经授权批准的投资行为,无论该种行为是否造成经济损失,都应当受到调查和追究。经过授权的人员,必须在授权的范围内开展和执行业务,任何越权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
3.风险控制
该控制方法要求企业树立风险意识,针对风险的各个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主要是:
(1)在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应掌握以下内容:被投资单位内部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环境,防止各种大环境因素对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例如,跨国投资时除了必须了解当地经济秩序状况、税收及法律状况等情况外,还必须了解当地的宗教、习俗等,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被投资单位内部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尽量投资那些科技含量高、经济业绩好、财务信用佳的企业;投资企业自身因该投资项目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及财务承受能力。换言之,既要防止因被投资企业经营失败而影响自己,更要防止因投资方式、规模不当造成的风险。
(2)在投资决策执行过程中,当投资项目的盈利预计将发生重大的不利变化,或连续长时间亏损且大大超过可行性报告中的预计,以及总投资额大幅度增加且难以得到利益补偿时,投资企业应当充分估计这种不利影响的程度并提取足够的投资减值准备。
(3)企业为了规避投资风险,可以规定本企业只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禁止或尽可能不投资无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