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是否还能继续为他人带来希望?

法律援助

    活着可以申请死后捐献器官,但需要填写申请并办理公证手续。未办理申请的,需取得死者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方可办理捐献手续。家属可以决定捐赠死者器官,但需死者生前未表示不愿意,并由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共同书面表示同意。未表示不同意的公民死后,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共同表示同意捐赠。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赠的,不得捐赠其器官。
    法律分析
    活着可以申请死后捐献器官。遗体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志愿无偿捐献遗体器官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家属可以在当事人死亡之后决定捐献其器官,但前提是死者生前没有表示过不愿意捐赠,如果死者生前表示不愿意捐赠器官的;
    则其家属不可以将其器官捐赠;并且捐赠的决定需要由死者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共同以书面形式作出才可以。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结语
    活着可以申请死后捐献器官,无偿捐献是一项伟大的行为。志愿者需填写申请并办理公证,获得纪念证。生前未登记的,家属可在死者遗愿或证明下办理手续。捐献需要死者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共同书面同意,且死者未表示反对。未表示反对的公民,其家属可在死后表示同意捐献。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违背公民意愿捐献器官。捐献器官是一份无私的爱心,为医学科学事业贡献力量。
    法律依据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第八条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