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全球变暖的措施 -法律知识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中国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并把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列入“十三五”发展规划。 此外,在气候治理方面,中国积极推进南南合作,向发展水平较为落后的国家和地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2011年至2014年,中国政府累计安排2.7亿元人民币用于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