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谷阳路润扬二桥规划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北起于扬州市广陵区沙弯路,途径扬州市沙头镇后以过江大桥形式跨长江,经镇江市京口区接入谷阳路,线路全长约12.8km,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