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堆放高度国家标准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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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料堆放重物在下,轻物在上,易损物品要固定,易倒物品要挤压住;长物要放倒。立体堆放的材料和物品要限制堆放高度,垛底与剁高之比为1:2的前提下,垛高不得超过2米,堆垛不得倾斜、有晃动。钢材应靠通道侧放置整齐;滑动物件要有支架或稳固措施,圆筒产品或工件滚动面不得面向安全通道。各种量具不得放在车床活动面、导轨上。钢丝绳要上架,且有明显标识。物料摆放不得影响操作,经常活动地带应留有0.6m的空间。二.物料该怎么堆放
    1、平面布置图上应标明材料堆放地地点,要求材料堆放整齐,搬运方便,贮存方法合理,不影响场内交通。平面布置图应悬挂在施工现场入口的明显部位。
    2、进场材料按规定做好产品及状态标识后,按平面布置图所示位置堆放,其中合格、待验材料必须分开堆放。
    3、除砂、石外,其他材料严禁露天堆放。
    (1)水泥必须存放在水泥棚内,棚内应干燥通风。水泥堆放最高不得超过15袋,码放时底层必须架空以防止水泥受潮变质。若条件受限时,底层应铺放一层油毡再行堆放。水泥有过期现象发生后,必须送实验室检验并出具试验报告单,根据试验结果作相应处理。
    (2)钢堆放、贮存时必须搭棚,锈蚀的钢应单堆放,经除锈检验合格并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后使用。
    (3)施工临时所需的方本、竹胶板等容易受潮后引起收缩的物资必须架空堆放在干燥、通风的棚内。
    (4)现场不同种类的砂、石料必须分开堆放,严禁混堆、混用。
    (5)填充门、防盗门、商必须符合我公司及公安部门对于防盗的要求。进入现场后在室内架空码放,保持于燥通风,防止受压变形。
    (6)现场制作予预制构件必须有制作平台,机械搅拌、振捣制成后要求码放平整,加树木方垫放。
    (7)各种管材必须分类按不同规格搭架在棚内堆放,严禁误用。对于排水塑料管,应具有完整的包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