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开区小学划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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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4日,记者从张店区教育局获悉,根据全区统一规划,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按相对就近、统筹兼顾、免试入学的原则,根据我区生源数量、学校分布、办学规模等因素确定各小学的招生范围,对张店户口居民子女入学实行划片招生,保证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现将学区划片方案公布如下。新建洪沟小学:东至东四路(包括东侧紧邻东四路的部分小区),西至金晶大道以东,南至铁路线以北(包括警校、良乡居委会居民子女),北至洪沟路以南;东至东四路(包括东侧紧邻东四路的部分小区),西至东二路以东,南至洪沟路以北,北至新村东路以南。新华学校:东至东二路以西,西至金晶大道以东,南至洪沟路以北,北至新村东路以南;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东一路小学:东至东四路(包括东侧紧邻东四路的部分小区),西至金晶大道以东,南至新村东路以北,北至金晶大道东一街向东延伸线以南宿舍区(不包括杜科新村)。人民东路小学:东至东四路(包括东侧紧邻东四路的部分小区),西至金晶大道以东,南至金晶大道东一街向东延伸线以北(包括杜科新村),北至潘南东路以南。金苑学校(原张钢学校):东至东三路以西,西至金晶大道以东,南至潘南东路以北,北至中润大道以南(不包括金乔小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乔庄小学:乔庄村居民子女及开发的金乔生活区。兴学街小学:东至金晶大道以西,西至柳泉路以东,南至铁路线以北(包括铁路线以南的铁一、二、三村及机械化工程段宿舍),北至新村西路以南。城中小学:东至金晶大道以西,西至柳泉路以东,南至新村西路以北,北至人民西路以南;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潘南小学:东至金晶大道以西,西至柳泉路以东,南至人民西路以北,北至华光路以南。潘庄小学:东至金晶大道以西,西至柳泉路以东,南至华光路以北,北至中润大道以南(不包括开发区户籍住户)。铁路小学:东至张南路以西,西至西八路以东,南至昌国路以北,北至铁路线以南。包括张南路以东贾庄居委会居民子女。(不包括傅家镇开发的居住区)。和平小区小学:东至柳泉路以西,西至世纪路以东,南至铁路线以北,北至新村西路以南。公园新村小学:东至柳泉路以西,西至西五路以东,南至新村西路以北,北至人民西路以南;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科苑小学:东至柳泉路以西,西至西五路以东,南至人民西路以北,北至华光路以南;东至明清街以西,西至猪龙河以东,南至华光路以北,北至联通路以南。柳泉小学:东至柳泉路以西,西至明清街以东,南至华光路以北,北至联通路以南。绿杉园小学:东至柳泉路以西,西至西五路以东,南至联通路以北,北至中润大道以南(不包括开发区户籍住户)。西六路小学:东至西五路以西,西至世纪路以东,南至新村西路以北,北至人民西路以南。莲池学校:东至西五路以西,西至世纪路以东,南至人民西路以北,北至中润大道以南;东至猪龙河以西,西至西五路以东,南至华光路以北,北至联通路以南(不包括五里桥村民及开发区户籍住户)。傅家中心小学:南家村居民及联办单位子女;昌国路以南世纪路两侧新开发的居民小区。镇东小学:东至世纪路以西,西至西八路以东,南至铁路以北,北至新村西路以南及联办单位子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凯瑞小学:东至世纪路以西,西至西八路以东,南至新村西路以北,北至华光路以南(不包括九级村开发的住房)。九级塔小学:东至世纪路以西,西至西八路以东,南至华光路以北,北至联通路以南;东至西八路以西,西至西九路以东,南至新村西路以北,北至华光路以南(不含金石苑小区中石村村民子女);九级塔村居民子女及联办单位子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淄博修文外国语学校:世纪花园小区内住户子女。马尚中心小学:西至西十路以东,东至西八路以西,南至铁路线以北,北至新村西路以南及联办单位子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祥瑞园小学:东至西八路以西,西至西十路以东,南至华光路以北,北至中润大道以南;金石苑小区中石村村民子女。文苑学校:东至东四路南延部分以西,西至山泉路以东,南至山铝厂区东西延长线以北,北至昌国路以南的张店非农业户口住户子女。铝城一小:东至张南路以西,西至山泉路以东,南至张博铁路线以北,北至山铝厂区东西延长线以南(与文苑学校学区相接,包括矿机新村的张店非农业户口居民子女)。铝城二小:山铝南宿舍、苹果园小区、淄博铝厂宿舍、金海小区的张店非农业户口居民子女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铝城一小、铝城二小公共学区:西山路以北、张南路以西、花园路以东三角区域及小北山宿舍区居民子女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二所学校中的其中一所,但中途不得在两所学校之间转学。铝城三小:山铝矿山宿舍区张店非农业户口居民子女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山泉小学(原坤升学校):东至山泉路以西,西至坤升社区,南至张店区最南端,北至昌国路以南的张店非农业户口居民子女。铁山学校(原金岭铁矿学校):金岭铁矿宿舍区及住房座落于中埠镇的张店非农业户口居民子女。火炬小学(原蓄电池厂学校):火炬社区、四砂社区的张店非农业户口居民子女。金山学校(原柴油机厂学校):柴油机厂宿舍区及周边住户的张店非农业户口居民子女。宇峰学校(原双沟煤矿学校):包括宇峰宿舍区、玻璃厂宿舍区及周边住户的张店非农业户口居民子女。注:
    1、所划学片不包括开发区户籍的居民子女。
    2、2010年9月1日后交房的小区或楼座居民子女入学事宜需由开发商与区教育局联系后协商解决。
    3、尚未划定学区的散居子女,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