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有什么实权
法律援助地方各级人大没有立法权,只能制定地方性法规,不得与法律抵触。没有实际权力,只负责程序性的东西。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开展专项工作检查;四是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和行政规章,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指导审判、检察工作的文件,须报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备案,对被认为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和行政规章应提出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处理;五是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交有关机关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监督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一般三个月,最迟不超过六个月答复代表。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意见,由常务委员会交有关部门再作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市人大是干什么的?
1、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应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包括参与对国家和地方重大事项的决定,参与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参与选举任免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参与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参与对人民群众的各种权利和利益的保护等。
2、无论在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还是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都要执行法律规定的代表职务。这些代表职务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得以行使权力的重要基础。也就是说,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行使都要通过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来实现。
3、人大代表要协助政府推行工作,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带领当地人民群众发展本地区的经济,走共同致富的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