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证几年复审一次

法律援助

    残疾证十年复审一次。
    残疾人证有效期为10年。如果期满了应经重新评定后,由持证人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免费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行动不便重度残疾人或年满60岁的,也可由其代理人持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出据的证明代为办理。县级残联应在新换发的残疾人证备注栏中注明换发信息,并将回收的旧证统一销毁。
    如果残疾证到期的话,那么是可以凭借当事人旧的残疾证去当地残联换领新的残疾证,但是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6寸免冠彩照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办残疾证,准备好这些资料,县残联《残疾人证》鉴定核发小组和监督检查小组按照《中国残疾人实用评残标准》实施评定同意之后,就可以领取残疾人证了。更换残疾证如果本人不方便出行的,可由亲戚带齐所需材料来代办。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残疾证件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在期限快要到的时候要到残疾委员会申请重新更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指导省、市、县级残联、卫生计生委做好残疾评定、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等工作。
    各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由卫生计生委、残联等共同下文,指定本地区具备残疾评定资质的医院或专业机构,报中国残联备案。
    第七条
    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
    县级残联按照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并负责办证原始档案管理。
    省级残联、地市级残联做好残疾人证核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级残联和卫生计生委成立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负责受理残疾评定争议。
    第二十四条
    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或死亡的,发证残联应及时将残疾人证注销;残疾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残疾人的监护人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提交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发证残联可收回残疾人证,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相关信息。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的认定,以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