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委会换届需要多长时间一次?
法律援助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党支部委员2或3年换一次届。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按照党章关于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的规定,支部委员会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这样做有利于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支部工作;
有利于培养和选拔骨干,不断加强支部委员会建设;有利于接受群众的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因此,能否按期改选支部委员会是关系到能否认真执行党章的问题。
除特殊情况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外,每个支部委员会都应按党章规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对无特殊情况,超过任期而未及时进行选举的,党员有权提出要求和批评,上级党组织应予恰当处理。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七条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