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境中的成长:积极应对离婚挑战,成就孩子未来

法律援助

    离婚时父母可以协商或通过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要争取子女抚养权,可以通过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以及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此外,还可以通过孩子的意愿、医疗情况等因素来争取抚养权。
    法律分析
    一、有两个小孩离婚应该怎么办
    1、父母双方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进行判决。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要争取子女抚养权应如何做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三)其他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结语
    离婚后,父母双方应先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进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并不消除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如想争取子女抚养权,可收集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如收入、教育程度、居住环境等。同时,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不利因素也很重要,如婚外情、不良嗜好等。此外,孩子的意愿、自身生育能力等也可作为争取抚养权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