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证不见了怎么办

法律援助

    1、如果结婚证书不见了怎么办,结婚证书丢失可以重新发行结婚证书。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理机关发行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结婚证原件一式两份,其风格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刷,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印刷,结婚证书应贴上男女双方的照片,盖上婚姻登记专用钢印。如果结婚证书丢了,可以重新发行结婚证书。二.丢失结婚证书如何补充
    (一)申请补充手续补充结婚证书的手续是,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妇,文件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充人只要带着双方的户籍簿、身份证、照片再次在第一个收据处补充,当天就可以拿到新证书。登记结婚2年以上的夫妇想重新发行结婚证明书的情况下,需要在各区县的文件馆找到登记资料,复印后带户口簿、身份证明书、照片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重新发行结婚证明书,当天可以拿到新的证明书。
    (二)结婚证书丢失或损坏的,应当处理夫妻关系证书。申请《夫妻关系证明书》应提交以下证明书:
    1、男女双方书面申请
    2、双方公司或街道事务所发行的《婚姻状况证明书》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发行的《户籍证明书》
    4、双方身份证明书.户籍簿复印件
    5、两人最近免冠半身照片(2英寸)3张。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需要说明的是《夫妻关系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补领结婚证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所以结婚证补办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也可以到现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